2014年9月4日 星期四

380,又如何?


2014年8月31日,崔世安在小圈子遊戲(一個人的不是選舉)中得到380票,「眾望所歸」地成功連任澳門特首。雖然如此,觀乎由選舉前一週起至今日,澳門社會中發生的大小事件,不難發現,崔班子未來五年的施政壓力,可能比要他說得一口流利普通話的難度還要大。

一. 法治制度崩壞
自三個小團體宣佈發動「民間公投」開始,就被冠以「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非法」、「沒有法律基礎」等罪名,後來經終審法院一錘定音,判定「民間公投」為「民意調查」,法律並無禁止,換言之,不是非法。然而,到民間公投正式開始時,又換來一個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個資辦),漠視有關法律為半公罪,需受害人投訴才可執法的大原則,直接拉人。當你以為故事就此完結時,澳門司警又以誘捕方式將《愛瞞日報》的副社長崔子釗以及實習記者梁家偉拘捕,理由是其面書專頁上的一張相片附有司警工作證以及完成公投的電腦屏幕畫面,可能「誤導公眾以為司警支持民間公投」,以涉嫌觸犯刑法第296條「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罪」,後來再在澳門碼頭將社長周庭希拘捕,案件更被移至檢察院處理(後裁定未夠條件成案)。

短短十多日內,澳門市民上了一堂又一堂的「法律通識課」,但當你看見這些原本應是公平公正,保障市民的法律被掌權者用以打壓異議者,對於法律,又怎會繼續抱有信心?

二. 官民互信消失
以上這些例子除了令人對法律失去信心後,近來鬧得熱哄哄的「街影條例」令市民對政府的不滿更大。

事緣在崔世安成功連任前,親口證實有意要取消早在澳葡時期已實施的「街影條例」,消息一出,社會爭議不斷,不少專業人士開腔表明為了城市外觀、衞生考量、植物生長等因素,「街影條例」決不可廢,加上市民一致認定崔世安此舉,是為地產商瘋狂加高樓宇的想法「開綠燈」,反對聲不絕,但崔特首一於少理,而工務局賈利安更接力推銷,在沸騰的民憤上再添油加醋。

「街影條例」是否一定要留?怎樣留?留到何時?我覺得都是可放在理性層面討論的題目,但崔世安一個決定,加上官員的賣力推銷,令澳門市民更厭惡,加之其他議題如輕軌走線的連場假諮詢等,令市民看清政府只流於形式、口號的務虛處事手段。所以,紛擾不斷,核心的原因在於澳門人覺得崔世安信唔過,令官民關係更趨向撕裂,加上民間公投的九成不信任結果,在市民與政府的互相基礎已岌岌可危時,未來五年的施政,必定阻撓重重。

三. 「乜都得」的代價
最後,也是我認為最重要的一個部分,就是崔世安必須履行其競選時的承諾,也就是「找數」。

填海新城A區的兩萬八公屋、嚴厲整治的士界「劏客」情況、建立博彩從業員牌照、最低工資全面立法、調升敬老金……以上都是崔世安在競選時候,或在政綱中作出的承諾,盡是一些與民生有莫大關係的議題,而早前的離補法案硬闖不成,更令崔答應日後推行重大法案前會公開諮詢,並會加強監管公共工程。但單是住屋問題一項,已有不少議論聲音,質疑崔能否如實找數。

雖知道,自反離補法案以後,公民社會已有一定程度的成長,加之民間公投、博彩工運、守護公園等,更令公民社會繼續向前,而當澳門人經歷過「光輝五月」後,亦開始相信「站出來」的力量,如此情況下,崔特首想要「走數」的代價一定比以往大,任何一項承諾的失信,都有可能成為拖垮整個政府的最後一根稻草。

當掌權者要將民意放在自己的對立面,用法律加以炮製;當市民不再信任政府,各項施政都會放在顯微鏡下放大檢查;當手上還有數之不盡的「尾數」要找清。贏了380,惹下大堆「後遺症」,值得?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